收到工程款249余万,相关部门下达指令书要求包工头支付工资后,仍拖欠15名工人工资共29万余元。
湖北十堰市检察院微信公号“十堰检察”1月19日上午发布通报,2020年1月16日,十堰市竹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犯罪嫌疑人邱某某。
通报称,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邱某某在承包竹溪县西关街棚户区改造项目门窗安装工程期间,收到工程款累计249万余元后,仍拖欠王某某等15名工人工资共计29万余元。2019年11月18日,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邱某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其在2019年11月25日之前支付拖欠王某某等15人工资,但邱某某仍不支付拖欠工资。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12月20日将邱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竹溪县公安局将邱某某抓捕后,将其移送竹溪县检察院审查逮捕。
竹溪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邱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助力脱贫攻坚,遂依法对邱某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