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获悉,2008年~2014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已在2275个县(市、区)开展了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覆盖了全国79.7%的县(市、区)。通过例行督察,督促地方政府补充耕地33.44万亩,补划基本农田111.19万亩,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78万件,督促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45.27亿元等。
今年是土地例行督察开展第八年,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对过去7年督察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总结显示,土地督察机构已在全国30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例行督察,共涉及264个市和兵团2个师,占全国地级行政区划的78.9%。其中,吉林、上海、浙江、贵州、陕西、宁夏6个省(区、市)基本实现例行督察全覆盖,大连普兰店市等40个城市已开展两轮例行督察。
7年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共督促地方政府补充耕地33.44万亩,补划基本农田111.19万亩,复耕土地26.49万亩;推动地方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78万件,拆除违建2679.91万平方米,给予1.58万人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1845人;督促追缴土地出让金1064.97亿元,发放征地补偿费101.45亿元,落实社保资金45.27亿元。督促地方撤销涉地部门违规行政许可4593件,新制定规范性文件3420件。
在例行督察中,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对经济发展较快、新增建设用地量大、土地供需矛盾较突出、涉及国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的重点城市监督检查,实现对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全覆盖;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突出对粮食主产区耕地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粮食主产区城市平均覆盖率达83.2%。
土地例行督察被称为“土地体检”,形象概括了这一业务对一个地区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覆盖全面、检查精细的特点。7年来,通过规范创新,例行督察不断优化流程和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截至2014年,例行督察审核内业卷宗103.48万件,实地核查项目15.93万个,发现地方存在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违法违规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违法违规出让土地、违法违规占地等突出问题16.67万个。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共发出例行督察意见书199份,并通过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地方政府查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