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土地和生态环境为核心,以落实节能减排为目标,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开展清理、淘汰粘土砖生产企业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政策依据
关闭、取缔粘土砖轮窑厂的主要政策依据是:禹经信字(2017)2号、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国家明令禁止产业和落后产能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禹工(2017)1号,《关于关闭淘汰粘土砖瓦窑企业的通知》.禹安(2017)2号,《关于落实责任坚决取缔落后产能防止发生非法生产引发事故的紧急通知》
三、工作目标
从2017年3月 1 日开始,关闭取缔全镇所有粘土砖轮窑厂。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2月)。做好马城镇6家轮窑厂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方案。
(二)关闭取缔阶段(2017年3月25日前)。认真组织实施,强力推进对轮窑厂拆除机械设备、烟囱和窑体以及电力设施等的拆除工作。对粘土砖轮窑厂存在以下情况应立即予以取缔:1、发现重新取土的;2、存在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3、群众反响强烈,信访矛盾突出的;4、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的。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 ,对已达到关闭取缔粘土砖窑厂验收标准的报禹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关停拆窑的,镇政府将依法实施强制关闭取缔。
完成关闭取缔粘土砖轮窑厂(生产线)验收标准:1、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关闭取缔任务;2、轮窑烟囱已实施爆破、窑体全部拆除、机械设备全部迁走、电力设施已拆除;3、从业人员已遣散;4、关闭取缔企业厂区土地已平整。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政府成立关闭取缔粘土砖轮窑厂工作领导小组,镇长邵会廷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潘地新同志任副组长,国土、供电、公安、经发办、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沈颂元任主任,韩云、黄翰钧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相互配合。
(二)加强宣传,深入协调。关闭取缔粘土砖生产是节约土地资源、调整产业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各方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争取各轮窑厂的理解和支持。遵守法律法规,服从大局,自觉履行义务。
六、工作建议
(一)马城镇6家轮窑厂存在历史都在20年以上,既有集体性质又有私营性质。关闭拆除工作有一定的难度,需要区委、区政府在政策、资金上大力支持和区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二)镇政府商请禹会区相关职能部门如市场局、经信委、安监局、环保局、人社局、卫计委、供电局、国土局等部门按其职责范围对辖区内6家轮窑厂进行专项检查,并下达相关法律文书。
(三)建议对辖区内6家黏土轮窑厂按蚌埠市有关企业征收政策予以征收。
附:马城镇关闭取缔粘土砖轮窑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7年3月23日
附:
马城镇关闭取缔粘土砖轮窑厂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邵会廷
副组长:潘地新
成 员:齐春祥 尚高峰 孙发时 纪学春 沈颂元
汪 洋 王 雷 张代明 王卫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沈颂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韩云、 黄翰钧为成员。